关于印发滁州市南谯区2022年度区直部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9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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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直各相关部门:

    为通过新闻发布做好我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解读政策的重要作用现将2022年度直部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准备。政府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牵头部门要按照新闻发布计划确定具体发布内容,起草发布稿,确定发布人。经认真审核后,进行保密审查,并填报附件2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申请表》(下称《申请表》。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应进行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好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

    二、明确责任。直部门新闻发人原则上由该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同时确定相关业务负责人担任新闻发布工作联络员。政府办公室根据本计划,在收到《申请表》和发布稿并审核后,确定具体的发布地点、时间、主持人等,邀请相关媒体出席发布会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发布预告信息。

    三、及时公开。发布会召开后,各发布主体单位要及时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部门的“新闻发布”栏目中,将发布会实录的文字、图片或视频等信息向社会公开。

    四、强化担当。新闻发人要强化担当意识,切实履职尽责,根据授权发布信息、阐明观点立场、解疑释惑。要积极主动了解舆论关注的涉及区本部门的热点问题,并及时反映上报、主动妥善回应。本计划的落实情况将被计入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政务公开工作分值考评中。

    未列入本计划的部门和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向政府办公室提出发布申请,并按程序适时组织召开。

    附件: 1. 直部门2022年度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计划

    2.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申请表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      


    附件1

    区直部门2022年度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发布计划

     

    序号

    单位

    发布主题

    发布时间

    1

    2022年3.15纪念活动

    3月

    2

    人社局

    招工帮办工作落实情况

    3月

    3

    卫健委

    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

    3月

    4

    医保局

    解读新修订医疗救助政策

    4月

    5

    区财政局

    2022年预算公开

    4月

    6

    农业农村局

    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5月

    7

    财政局

    民生工程政策解读及开展情况

    5月

    8

    区数据资源局

    政务服务提升行动进展情况

    6月

    9

    水利局

    水利改革发展工作推进情况

    6月

    10

    统计局

    上半年全区经济运行情况

    7月

    11

    区应急管理局

    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及自然灾害应对处置情况

    7月

    12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7月

    13

    区人社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落实情况

    8月

    14

    民政局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情况

    8月

    15

    教体局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情况

    9月

    16

    区发改委

    粮食收储准备情况

    9月

    17

    区司法局

    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情况

    10月

    18

    区住建交通

    为民办实事牵头项目进展情况

    10月

    19

    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11月

    20

    区审计局

    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工作情况

    11月

    21

    区发改委

    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12月

    22

    经信局

    全年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12月

    23

    商务局

    全年商务经济运行情况

    12月

    注:如因工作实际,发布主题和时间需要调整的,应提前一个月报区政府办公室。环境保护及经济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等需例行发布的,应根据工作进展实时发布。

    附件2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申请表

     

    发布单位

     

    发布主题

     

    发布内容概要

     

    新闻发布人(姓名、职务)

     

    发布时间

     

    系 人

     

    联系电话

     

    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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